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,赔偿死者家属5.5万余元。
据企鹅号“V眼看大连”从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处获悉,当地一从事多年诊所经营的无证“医生”李某,在施行刺血拔罐后,致患者动脉破裂,引发脑功能障碍死亡。
据了解,李某从未取得《医疗执业许可证》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,多年来一直在自己住处开设诊所,从事刺血、拔罐、针灸等诊疗活动。
李某在其背部进行刺血、拔罐,在患者的耳部、太阳穴部、额头部、后颈部进行针灸。针灸结束后,患者起身准备离开时突然感觉身体不适,并伴有头晕、呕吐症状,李某再次对患者头部、虎口部、脚面部实施针灸进行抢救。
死亡鉴定结果显示:死者因右侧椎动脉瘤破裂引起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及第三、四脑室积血BOB全站,导致脑功能障碍而死亡,死前接受刺血、拔罐、针灸可以作为右侧椎动脉瘤破裂的诱发因素。
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,赔偿死者家属5.5万余元。
2018年6月,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非医疗机构开展“火疗”项目的复函》,复函中明确规定,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禁止使用具有创伤性、侵入性或者危险性的技术方法,如针刺、瘢痕灸、发泡灸、牵引、扳法、中医微创类技术、中医灌洗肠等技术。
2018年7月,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《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,其中明确“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从事医疗活动,不得使用针刺、瘢痕灸、发泡灸、牵引、扳法、中医微创类技术等”。
尽管如此,还是有很多私人机构铤而走险,在人员资质、机构资质不健全的情况下开展相应的诊疗活动。没有专业技术支持,这种有创治疗很容易导致悲剧发生。
放血疗法除了要保证疗效外,也必须兼顾操作安全。确保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掌握出血量。出血量多少要根据患者体质、病情、部位来把控BOB全站。
这些年,中医适宜技术受到越来越多患者的青睐,国家也提倡有资质的基层医生开展类似诊疗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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